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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四项措施”严把案件质量关
作者:佚名 | 来源:本站原创 | 人气: | 时间:2015/9/19 0:41:09
 
  

检察院“四项措施”严把案件质量关

 

董永辉

          近年来,吴堡县检察院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加强协作配合,牢固树立“案件质量就是公诉工作的生命线”的意识,采取多种措施严把审查起诉案件质量关,确保案件质量不断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把好案件受理关。针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程序的实际情况,吴堡县检察院公诉部门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共同组织学习“追诉标准”等相关司法解释。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统一执法理念,形成一致的认识。侦查机关对是否构成犯罪有疑问的,可提前征求公诉机关的意见,此举有效的减少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程序,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诉讼效率。

          二是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及时引导侦查取证。为解决部分案件由于公安机关取证不及时,程序不合法导致案件起诉时事实不清,存在非法证据的情形,吴堡县检察院对重大复杂案件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第一时间应邀或者主动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从起诉的角度提出侦查取证建议。2014年全年提前介入侦查30余件,有效的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是严格执行公诉案件审批制度,把好起诉质量关。对于已经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办案人严格按程序审查后制作审查报告,报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及检察长审批,层层把关。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在科室内部开展案件分析会,通过科内成员的争相发言,集思广益,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对于各方意见分歧的案件,及时提请检委会讨论决定,确保起诉案件质量。

          四是更新司法理念,准确把握法律适用标准。吴堡县检察院组织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准确把握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精神实质,正确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坚决守住审查起诉的关口,确保案件质量。

 

吴堡县人民检察院董永辉QQ:346288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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